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桂林长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(国家药品GMP认证企业)监制,漓江日用化工厂生产的“银桂牌”桂花露祛臭液系列产品,是由国家卫生部批准生产的具有特殊功效的卫妆特字化妆品。该产品投放市场二十年来,因祛除狐臭和抑制脚汗效果显著,质量稳定,受到广大消费者的信赖和喜爱,在全国拥有大量忠诚的用户。近年来,漓江日用化工厂更是在技改方面投入了巨额资金,将生产场所改造成了符合国家GMP要求的洁净厂房,从而更好地提升了产品质量。现因市场的拓展,正在不断扩大生产规模。最近,市场上有人打着“桂花露”兄弟厂家或联营厂家的幌子,谎称“桂花露已停产”或“厂家已改包装”,进而推销其产品,导致个别不明真相的商家受骗接货销售及误导一些消费者上当购买。这种恶劣的行径,不仅侵犯了漓江日用化工厂的合法权益,扰乱了市场的秩序,更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。为此,古方律师事务所经授权发表以下声明:
1、漓江日用化工厂从未跟任何厂家联营,也不设分厂或附属厂。凡有侵占漓江日用化工厂市场资源的不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,必须立即停止侵权行为。
2、“桂花露”系列产品的唯一注册商标为“银桂牌”,产品分为“银桂牌桂花露”及“桂花露祛臭液II号”两个系列,别无其他品名,市场上出现的“×桂花露”产品不是漓江日用化工厂生产,敬请广大消费者注意识别,认准商标、品名及产品包装购买。
3、凡使用假冒“桂花露”的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,请广大消费者直接向相关部门投诉,漓江日用化工厂概不负责。
特此声明!
桂林市古方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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